應急管理部關于廢止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
印發的《關于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
保險的指導意見》的通知
應急〔2023〕16號
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應急管理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,部機關各司局:
經研究,決定廢止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《關于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》(安監總政法〔2009〕137號)。
特此通知。
應急管理部
2023年2月21日
應急管理部關于廢止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
印發的《關于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
保險的指導意見》的通知
應急〔2023〕16號
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應急管理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,部機關各司局:
經研究,決定廢止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《關于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》(安監總政法〔2009〕137號)。
特此通知。
應急管理部
2023年2月21日
原文轉自:https://www.mem.gov.cn/gk/zfxxgkpt/fdzdgknr/202302/t20230223_443328.shtml